2008年外省考生参加我校艺术类考试的说明
1、考生应按其来源省参加我校在各省指定考点的考试,原则上不允许跨省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见我校简章。)
2、我校设有考点的外省考生,若确因时间冲突无法参加当地考点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其来源省省级招办咨询是否认可在我校湖北考点的考试成绩。若认可,则须到我校参加湖北省考点的专业测试。考生报名时须出具考试冲突的证明(如参加其他院校考试的准考证等)
3、未设立考点或未参加指定考点考试的考生,由本人征得其所在省级招办许可后,可参加我校湖北考点的考试。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3月11日 考试时间:2008年3月13日
4、凡参加我校湖北考点的外省考生均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即承诺只参加一次由我校组织的考试,若重复参加,按数次考试中的最低成绩计算。
5、考试科目: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满分250分。
6、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